講者:開印長老(阿闍黎)|灋鏡學堂 日期:2026-07-17(丹佛時間)/ 錄影日 2026-07-18 經目:MN 137 Saḷāyatanavibhaṅga Sutta(六處分別經);漢譯對應《中阿含》第163經〈分別六處經〉 本堂主題:正式進入義註——三種捨斷(彼分/鎮伏/正斷)之分判與配屬、nissāya=依止緣(upanissaya-paccaya)、全經樞紐「以強力(balavant)捨弱力(dubbala)」之文法與義理,及令能斷有力、令所斷無力的方法論(見過患、見功德、五力與如理作意),終以恆河向東傾斜趣之喻收束
(轉錄方法與整理體例見文末〈轉錄與體例說明〉。本堂為系列第六講,承 2026-07-11〈依此捨彼・註釋〉。)
本堂正式進入《六處分別經》的義註,逐句解「依此捨彼」(idaṃ nissāya idaṃ pajahatha)的能斷與所斷。長老先立一個貫穿全堂的前提:能斷與所斷同是緣生法——依善捨不善,兩者同樣無常、苦、無我,差別只在志向、特相與作用。接著分判三種捨斷:tadaṅga-pahāna(彼分斷,屬戒與毗婆舍那)、vikkhambhana-pahāna(鎮伏斷,屬奢摩他)、samuccheda-pahāna(正斷斷,屬道智);並指出《念處經》與《六處分別經》所教,重點全在道智之前的前兩種斷——即「導向出起之觀」與法住智的範圍,涅槃智才是正斷斷。其間辨明毗婆舍那所依之定:巴利註書主張剎那定(khaṇika-samādhi),並澄清「先有五禪支才有初禪」,近行定時五禪支已具。
後半進入本堂核心。義註以 nissāya(依止)、āgamma(藉由)兩個同義詞疊用,釋為轉起(pavattati)=生起+多作,並歸結為依止緣(upanissaya-paccaya)——如土地之於樹木、布料之於繪畫。由「緣」帶出「力」(satti=bala),註釋遂以文法點出全經樞紐:以有強力(balavant)的出離喜,令捨棄弱力(dubbala)的世俗喜——長老逐字拆解 bala / du- / -vant 之構詞(並辨 balavant 為具有力量之形容詞、非 -tā 抽象名詞,其格尾作具格/從格解)。疏(ṭīkā)補上「相似性」(sabhāga):同是受,一善一不善,故可相治。
然而長老隨即點出最現實的一問:雜染法本身也可以強而有力——這正是懂方法的人仍常被煩惱打敗的原因,修行實為一場拉鋸戰。於是全堂落到方法論:如何令能斷更有力、令所斷變弱?答案是見所斷的過患(ādīnava)與見能斷的功德,並經由聞、思、修三慧培養信、精進、念、定、慧五力。其中特別澄清信須有事實根據(vatthuka)——非憑感覺的信退得也快;並辨別業處的「對治」與「支持」之別:慈對治瞋,而念佛念法念僧是支持信心、不是對治。最後以《相應部》力相應的恆河向東傾、斜、趣(ninna, poṇa, pabbhāra)作結:水從高向低、其勢不可擋,五力修習多作亦如是向涅槃傾注;長老並以自己所住丹佛的洛磯山分水嶺相印證。
[00:00:01]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(禮敬彼世尊、阿羅漢、正等正覺者)。好,大家請放掌。
[00:01:01] 今天是丹佛時間七月十七號,六點三十二分。今天我們開始進入義註,也就是銜接上一講提到的「依此捨彼」(idaṃ nissāya idaṃ pajahatha)。今天會談的重點是:這個「依」如何成為「能」——用它來捨斷那個被捨的對象。「依」這個詞是能斷,「捨彼」的「彼」是所斷,也就是被斷的、應該被斷的對象。
[00:02:12] 那麼,這個能斷與所斷兩者,都是緣生法。我們初步學習時,是依這個善來捨這個不善:善是緣生法,不善也是緣生法,都是由因緣所生之法。但是,這個能斷的善雖然是緣生法,它是屬於善的;所斷的也是緣生法,卻是屬於不善的。
[00:03:05] 我們在學習佛法當中,不能因為兩者同樣是緣生法、同樣是無常、苦、無我、空性,就忽略了它的志向、它的特相、它的作用。所以在志向上是有差別的。這也包括後面的部分——現在是依善捨不善,後面呢,依善還是要捨善。
[00:03:44] 所以像這種緣生法,這個能斷的功能,你要知道方法,如何讓它生起,它才有這種功能去斷煩惱,乃至斷更微細的一些煩惱。
[00:04:15] 所以我們今天就會繼續講解到這一段重點:力就是力,是緣生法,你要懂得方法去建立它、培養它;接著下來,用有力的去捨斷比較弱的,用最強的來捨弱的。這是今天我們要講到的重點,也是《六處分別經》「依此捨彼」的核心所在。
[00:04:58] 上一講中,有跟大家提到一六三經,《分別六處經》裡提到「斷彼、成就此」,我也提到說這個句子有倒過來的現象——「彼」是指那個,「此」是指這個。
[00:05:31] 因為不單只是按照巴利本、中部一三七經的原文對照,縱使對照中文《中阿含》一六三經,它後面講到的都是先有這個、成就這個,才斷那個。這個怎麼知道呢?下面多次提到這些順序,例如「依這個出離喜捨斷世俗喜」,這邊就提到了;依此類推,反正前面的這個一定是先「依」這個,然後再去捨斷那個,都一樣。
[00:06:14] 所以從《中阿含》來對照,這個句子是有倒置現象的,不只是對照巴利本才如此,其餘依此類推。因為有學員問起這個問題,所以順便在這裡作個回答。
[00:06:32] 然後我們現在談到「斷」的時候,可以分為三種。這裡講到三種斷,就是我們常講的:彼分斷、鎮伏斷、正斷斷。
[00:06:55] 彼分斷的印度原文是 tadaṅga。aṅga 是「部分」,ta 是指「那個」,所以現在的白話翻譯就是「那個部分」,叫 tadaṅga——那個部分的捨斷。所以古譯為文言的翻語就是「彼分斷」:「彼」就是那個,「分」就是部分,pahāna 就是捨斷。
[00:07:27] 第二種斷是 vikkhambhana,vikkhambhana 就是消除、鎮伏,古譯為「鎮伏斷」(vikkhambhana-pahāna)。第三種就是 samuccheda,就是根除、連根拔起,一起斷絕、根除,所以古譯為「正斷斷」(samuccheda-pahāna)。
[00:08:10] 這個「正」字大家要注意,因為 saṃ- 這個接頭詞有正確、平等、完全、一起的意思。不過根據義註來看,這邊有「一起」的意思,就是一起斷除有關這個部分的煩惱。比如說須陀洹道,在道智生起的時候,所斷掉的這三種結,都是一起斷。
[00:08:53] 所以每一個道,它有一個範圍。上次我們提到,都是有它的限制性、有一個範圍——在斯陀含道、阿那含道、阿羅漢道,這個地方就是根除,還有「完全」的意思:在這個道所能斷的,它不會說三結裡面分成幾個階段,先斷 A、再斷 B、再斷 C;須陀洹道智斷的時候,是一起斷、徹底斷、完全斷。
[00:09:31] 所以斷有這三種,這是大家要知道的。這個正斷斷是發生在道智——須陀洹的道智,乃至阿羅漢的道智。鎮伏斷一般都是形容奢摩他(samatha)的功能。彼分斷呢,通常是持戒,持守的這個戒;還有毗婆舍那(vipassanā)的觀智,在毗婆舍那產生作用的時候,不同的階段可以斷掉某一部分——這種彼分斷只是那個部分的斷。
[00:10:21] 所以戒跟毗婆舍那一般都用到彼分斷,奢摩他會用到鎮伏斷,道智則會用到正斷斷。這個大家先稍微理解它的定義。
[00:10:40] 我們知道這一點之後,接下來就談意義、談什麼是「斷」,後面就會提到這三種斷。整個地方大家要注意,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:《念處經》跟《大念處經》,包括《六處分別經》,重點都在道智(magga-ñāṇa)之前的修法,也就是生起正斷斷(samuccheda-pahāna)之前的部分。所以整個《念處經》,包括《六處分別經》,其實很著重這兩者、這兩種斷——彼分斷(tadaṅga-pahāna)跟鎮伏斷(vikkhambhana-pahāna)。
[00:11:32] 那麼《念處經》、《大念處經》跟《六處分別經》等等,講到這些修法的時候,它主要是要交待到哪裡呢?《大念處經》跟《六處分別經》都一樣,交待到進入道智、正斷斷之前的那個部分,緊貼著道智之前。所以嚴格說,它們講的都是道智的前分,這些道智前面的部分。
[00:12:06] 因為你能夠到達道智前面這個部分、最接近道智的這個部分,這個部分就叫做導向出起之觀(vuṭṭhānagāminī-vipassanā)。這個導向出起之觀,也叫做無所作性(?),也叫做法住智(dhammaṭṭhiti-ñāṇa)——先有法住智,後有涅槃智(nibbāna-ñāṇa)。
[00:12:43] 所以真正能斷煩惱的是涅槃智這個部分;因為涅槃智能斷煩惱,法住智所說的(?)就是這個部分。
[00:13:01] 彼分斷是同於毗婆舍那(vipassanā),也就是法住智這個部分——毗婆舍那就是法住智。還有一點:毗婆舍那在運作的時候,它也會有禪支。因為在巴利註釋書裡面提到,初禪是具備五禪支的,所以修得初禪的人,要檢查你的禪支是不是穩定。
[00:13:38] 這是我們剛開始學習的時候,我們可以這樣定義,這個是正確的。但是我們一定要理解:是先有五禪支才有初禪,不是有了初禪才有五禪支。因為巴利註釋書裡面很清楚地表達,近行定(upacāra-samādhi)的時候就已經有五禪支了。所以五禪支的成就,是在培養近行定之前就慢慢培養出來的——尋、伺、喜、樂、一境性。然後這些禪支,即使他在近行定,他都有喜、有樂,所以他也能夠捨斷一些五蓋(nīvaraṇa)。
[00:14:30] 所以我們後面就會講到,不要以為在修毗婆舍那的時候……因為毗婆舍那一定要帶著定,有一些學派認為是近分定、近行定,但巴利註釋書裡面說,它是剎那定(khaṇika-samādhi)。那這個定本身,它也是能夠鎮伏五蓋的,這是我們不應該忽略的、更深一層的定義。
[00:15:06] 所以實際在運作毗婆舍那的時候,按照巴利註釋書的古義,毗婆舍那本身兩種都具備——彼分斷跟鎮伏斷,這兩種才是完整的、法住智的時候能斷的部分。然後只有在涅槃智的時候,才成為正斷斷的。這個定義我們先規範清楚,後面我們講內容的時候,大家比較好理解。
[00:15:41] 好,接下來。上一講中我們提到,這個經典它一直在強調:「依止它們、藉由它們」。藉由哪一些呢?六種與出離有關的喜。然後呢,六種與世俗有關的喜,你們應該捨斷它們、超越它們。所以這個「依止它們、藉由它們」是因,如果你把這個放為因,這個就放為果,你才能夠捨斷。
[00:16:20] 所以在《六處分別經》的註釋裡面就提到 nissāya(依止)、āgamma(藉由)這兩個字。在經典裡面很常,或者註釋裡面也會有,很常會用兩個同義詞,或者近義詞、意思接近的詞——同義詞或近義詞兩次重複出現、三次重複出現,就是在強調,有強調的意思。
[00:16:58] 然後我們就講到說,這個 nissāya 跟 āgamma,就是從轉起(pavattati)義來說的。轉起就是發生、出現。然後 ṭīkā(疏)進一步地說,這個轉起就是從「生起」跟「多作」來講的。所以我上一講剛才提到這個定義,這個轉起的定義,它所採用的,跟聞、思、修的「修」——bhāvanā——的定義很像,就是生起跟增長。
[00:17:43] 所以講「轉起」,是對於不曾建立這樣的毗婆舍那、這樣的奢摩他(samatha)的人,它第一次產生這樣的那種功能的時候,我們叫做生起,偏重在第一次。然後之後能夠讓它再重複出現、經常地讓它出現的時候,叫做多作。
[00:18:13] 但是我們要知道,在註釋裡面會偏重這樣的解說:不是說多作的時候沒有生起,因為重複生起就是多作了;不過它會比較偏重,生起偏重在第一次。比如說第一次產生近行定,叫做生起,生起近行定;然後未來重複生起,就是多作。多多修習,那個修習就是讓它生起、讓它增長。
[00:18:49] nissāya 跟 āgamma,就是說作為來處、作為依止緣(upanissaya-paccaya)。所以這兩個同義詞、或者近義詞,這邊用到什麼呢?「來處」就是依據之處,還有「依止緣」。這邊就用到了什麼呢?像「依止」這個名詞,大家要注意,這個在經典中都有的;但是到了《發趣論》(Paṭṭhāna)的時代,它特別對二十四緣中的依止緣、親依止緣(upanissaya-paccaya)特別的重視。
[00:19:31] 然後我們要知道,這個 paccaya 講的就是「因」。《大因緣經》其實是《大緣方便經》、《大緣經》(Mahānidāna Sutta)——paccaya 翻成「緣」,那因為它有「因」的意思,所以翻成《大因緣經》。這個講的就是因。然後依止緣也就是依止因。
[00:20:04] 然後我們要知道的就是,這個下面就提到依止緣(upanissaya-paccaya)。就像土地對於樹木、布料對於繪畫:這塊土地對於樹木來說,它就是依止緣;布料對於繪畫來說,它就是一個緣。因為樹要依止這塊土地才能成長,繪畫要依止這塊布料,在布料上畫畫才能夠畫得了東西,所以叫做「依止」。
[00:20:39] 那講到這種依止緣的時候,在發趣論(Paṭṭhāna)中特別強調這個緣本身的 satti,就是它的「力」——satti 可以翻成「力」。它的同義詞就是 bala,就是力量的「力」。這是很常見的同義詞對舉:比如說在律藏裡面提到 yathā-satti 也就是 yathā-bala,所以 yathā-bala、yathā-satti 是同義詞,satti 跟 bala 是同義詞。
[00:21:18] 這樣的同義詞用法,除了律藏之外,在經典裡面也有。像相應部就提到:有修行人到他家來,這位居士他在供養衣、食、住的時候,他就會說:「我依自己的能力、依自體的力量做這個布施,跟這位修行人分享」等等。所以像這樣的用詞,在經典裡面就有了,那註釋書裡面也不過是延續這樣的一個傳統。好,這個是給大家瞭解這個「力」的作用。
[00:22:15] 為什麼講到這一段呢?我們要注意,這邊就開始了:nissāya(依止)跟 āgamma(藉由)都是「力」,藉由這個力、依止這個力,才能夠捨斷後面的(所對治之法)。理解這一點,我們就可以進一步地講解註釋書了。
[00:22:33] 「這樣是對他們」,就是解「世俗喜的超越」(samatikkama)這一段。註釋書在解這一段,是在講什麼呢?他說「這樣是一直轉起,又再次出現」——注意到嗎?轉起(pavattati)就是生起跟多作的意思,生起和多作。與出離有關的喜的方式,是「超越」:先依止這個而生起,再怎麼樣呢?再捨 B——先有 A,再捨 B,以此來超越。
[00:23:22] 那所謂與世俗有關的喜,在這邊呢,這裡是鎮伏斷(vikkhambhana-pahāna)。vikkhambhana 就是鎮伏那些對立之法。一般所謂鎮伏,是鎮伏敵對的、對立的、相反面的法,也就是五蓋(nīvaraṇa)。所以這邊,與出離有關的喜是喜受,而這個所依止的、所藉由的,他說這邊就是所謂的「超越」。
[00:24:07] 這個「超越」就是一種捨斷。上次跟大家講過,所謂經典中的「超越」(samatikkama),就是捨棄或捨斷。那捨斷呢,有彼分斷(tadaṅga-pahāna)、有鎮伏斷(vikkhambhana-pahāna)、有正斷斷(samuccheda-pahāna)。這邊他明確地指出是鎮伏斷。為什麼是鎮伏斷呢?因為這邊講到,鎮伏斷是捨棄、鎮伏對立之法,而對立之法就是五蓋。
[00:24:50] 因為這個喜——這兩個都是喜,但是這個是出離的喜,這個是世俗的喜——你們看下去就會看得出問題來了。這樣呢,是以相似(同類,sabhāga)的出離喜,令捨棄同類的世俗喜。所以呢,現在是以有強力的出離喜,正在令捨棄弱力的世俗喜。
[00:25:28] 好,我們注意這個字,這裡就出現「力量」了。我們看這個字,這裡就是什麼呢?就是「有力的」(balavant)。而「正在令捨棄」是使役動詞,是使役動詞的現在分詞。這個語尾 -vant 就是「有」、「具有」的意思,所以是「以這個有力的……」。
[00:26:27] 我們注意這個詞:強力跟弱力都是來自同一個字,它的字就是 bala。bala 就是「強」,還有維持活命的意思;bala 也就是「力」。但是假如 du- 這個接頭詞放在前面的時候,就有壞的意思、有困難的意思、有錯誤的意思——像 dukkha 對應的就是 sukha,對不對?所以它的字根就是 -kha,du- 就是「有壞的、不好的」。所以這個是強力的,bala 其實它有「強」的意思、有力量;那麼 dubbala 就是「壞的、難的、錯誤的強」,所以我們引伸為「弱的、無力的、缺乏力量的」。
[00:27:36] 加上 -vant 作為銜接後面的語尾。-vant 在巴利語法裡面,是指「具有什麼」、「擁有什麼的」,有時候當屬格用。所以這種出現的形式就是一種形容詞,形容「具有強力」的狀態。
[00:28:07] 這裡要特別注意一個文法點:balavant 是「bala(力)+ -vant(具有)」構成的形容詞,意思是「具有力量的、有力的」。它並不是 -tā 那一類的抽象名詞——-tā 作「性質、狀態」解(如 suññatā 空性、buddhatā 佛性),必須是陰性詞才能這樣理解。balavant 是中性(或陽性),所以它後面所帶的格尾,應當作具格(instrumental)或從格(ablative)來解讀:「依於強而有力的(出離喜)」,或「因為是強的、由於是弱的」,而不是把它讀成一個表「狀態」的抽象名詞。
[00:28:35] 所以這個「對世俗喜的超越」,就是要以有強力的出離喜,正在令捨棄弱力的世俗喜。所以說「諸比丘,在這情況下,那些六種與出離有關的喜受」——nissāya(依止它們)、āgamma(藉由它們)。
[00:29:04] 所以我們要捨掉一些煩惱的時候,你一定要先建立一個強力的善法。如果你要捨掉一個不善法,你的力量上要比那個被捨的煩惱的力量還要強。所以這樣就是以與出離有關的喜,正在捨棄與世俗有關的喜;以及以與出離有關的捨,正在捨棄與世俗有關的喜。
[00:29:51] 這就已經說明了,是依強力的捨斷弱力的。所以我們要理解,這裡是一口氣就解讀了三段——就是這三個:「依出離喜捨斷世俗喜」、「依出離憂捨斷世俗憂」、「依出離捨捨斷世俗捨」。要一口氣把它解釋完,這邊依此類推。
[00:30:46] 下面這些,ṭīkā(疏)裡面又在說:因為是取喜這個狀態的相似性。你看,這個出離喜,上面講「出離喜捨斷世俗喜」,這個喜、第二個喜,是不是叫做相似性、有同類性?所以是指它們相似、有共同性、同類性,有同一個型別。所以註釋書才說:以類似的出離喜,確實使捨棄類似的世俗喜。
[00:31:39] 所以為什麼這邊用「類似」?這種相似就同時告訴你:這個喜跟這個喜是有同一型別的,性質上看起來很相似,但性質是不同的——一個是善心,一個是不善心;一個是貪心,這個是瞋心,這是不同的。但這是就受的狀態來說的,從這個受的相似狀態來說。
[00:32:10] 所以這裡也是所謂能捨斷的出離喜,確實比應被捨斷的世俗喜更為有力。這就是能斷,這個是所斷;能斷要比所斷更為有力。
[00:32:33] 然而呢,他說:不過從雜染法、就是煩惱法本身的有力狀態來說,煩惱本身也是有力的。你現在是因為前面的這個出離喜比較有力,你才能夠去捨斷這個世俗喜;因為世俗喜是 dubbala(弱力)的狀態、弱的狀態,你這個是強的狀況,所以你能捨斷弱的狀態的煩惱。
[00:33:06] 但是你要注意,雜染法本身有時候也會強而有力。所以為什麼一個止觀方法已經把握的人,有時候可能也經常被煩惱打敗、煩惱戰勝我們?因為他那時候的雜染法——saṃkilesa-dhamma(雜染法),saṃ- 這個接頭詞——也開始起煩惱了,它本身有時候是有力的。
[00:33:47] 但是我們現在說,依這個出離捨斷世俗的時候,是表達了什麼呢?雖然它有力,但是以出離有關的喜是更為殊勝的有力,所以才說「依有力的、依強而有力的」的意思。
[00:34:11] 所以我們要知道,這有點像拉鋸戰,看誰的力比較強。當佛陀在說「你依出離能捨世俗」的時候,一定是出離強、世俗弱。
[00:34:31] 於是問題來了。這是一個很嚴肅、很值得我們認真看待的問題。
[00:34:44] 接下來我們就要知道方法:如何令能捨斷的出離喜,讓它更加有力?我們應該如何醞釀,讓被捨斷的雜染煩惱變得 dubbala(弱力)?這是我們要認真看待的問題。這是一個很嚴肅、也應該認真看待的問題,你必須要面對它。那佛陀有沒有教過呢?當然有。接下來就要講到方法論了,講到法義了。
[00:35:25] 首先,就是要看見那個應被捨斷的世俗喜的過患(ādīnava),要看見所斷煩惱的過患。應該被斷的就叫所斷,這個叫能斷;能夠捨斷的就是能斷,應該被捨斷的叫所斷。最初步,你要透過你的正見能辨別,看見這些不值得你太留戀、不值得你抓得、執著得太緊,而且要開始鬆動你那個執著的力。
[00:36:16] 那個力如何讓它鬆?就要看見它的過患。你對煩惱越見到過患、越強而有力,你自然那個世俗的煩惱就開始鬆;還不至於垮,至少鬆了。因為鬆了,你才有機會滲透進去、拔除它。如果它還像混凝土那樣堅固的水泥、凝固得那麼堅固,你是無從破除它的。
[00:36:57] 所以對於煩惱的堅固之執——我們叫做執,執著的執,就是取,愛、取、有的取。取就是一種很難破的東西,因為它變成愛、取、有的緣起支之中的時候,它已經是很有力了。
[00:37:25] 你要怎麼鬆動它呢?至少在聞所成慧(sutamayā paññā)上,先理解、認知到這些煩惱帶來的過患。我們不可能一開始就見得很微細,但是我們要先看見粗糙的、很嚴重的、頻繁發生的,給你自己、給你家人、給你周遭、給你這一生帶來很困擾的煩惱,先看見它們的過患、看見它的禍害、看見它的危險性。
[00:38:05] 因為人要看見過患、看見危險性跟禍害災難,你才會願意放手,不然那隻手就抓著不放。所以為什麼我們在臨終的時候,比較能看見一些人願意放?因為看見生老病死,他看見過患,他比較願意放。不然的話,我們的心是不容易放的。
[00:38:47] 另一方面,要看見能捨斷的戒、定、慧這些的功德(ānisaṃsa),看見它的利益、看見它的好處。我們舉一個布施(dāna)為例,先講三福業事——施、戒、修,這是最基礎的。你要看見布施的利益,還要看見慳吝(macchariya)的過患。
[00:39:18] 不要小看這個聞所成慧的力。聞所成慧會帶來力,這力就是信、精進、念、定、慧的慧力,五根五力的力,這個力就叫做 bala(力)。所以這種力:聞所成慧有力,思所成慧有力,修所成慧有力。當我們在講到止觀的時候,是思所成慧的開始,再進入到修所成慧。
[00:39:50] 你聽聞止觀的教法,本身就建立了對止觀的聞所成慧。因為聞法容易生歡喜、生信心,能夠建立信力;單單聞所成慧也能建立信力,也能夠激發你的精進力。但是真正要訓練五根跟五力,要靠思所成慧才更具體——奢摩他(samatha)、毗婆舍那(vipassanā)的訓練,都在念力、定力、慧力上的訓練。
[00:40:44] 不要以為「相信就好」,不是這樣的。在巴利義註裡面告訴我們:信,是有根據的信,是依著事實而來的信。我再重複一遍——這個 saddhā(信)是怎麼個信法呢?相信、信任,是相信那些有依據、有事實根據的內容而生起的信。
[00:41:14] 什麼叫做有根據呢?巴利文、古印度文叫做 vatthu,vatthu 就是事、就是事實,就是這件事情;vatthuka 當形容詞用,就是「有事實根據的」。佛的內容、法的內容、僧的內容、因果的內容、業果的內容、業與果報的內容、四聖諦的內容、八正道的內容——這些就是有事實的內容。
[00:41:49] 那麼,佛是實際斷盡煩惱的漏盡者、無上正等正覺者,你要理解他、要理解他的定義,這些都要透過聞所成慧(sutamayā paññā)來建立。不透過聞所成慧而產生的相信,純粹憑感覺——你感覺你相信就可以相信——這種相信恐怕不容易持久。他可能信起來很猛烈、很強烈,讓其他同參道友望塵莫及,可是他退的時候也退得很快,很快就消失得無影無蹤。因為那個信不是建立在佛陀要我們建立的事實根據上面,知道嗎?
[00:42:41] 沒有事實根據所建立的信,不會持久,這種力也不會持住。還有精進也一樣。所以當然,今天我們不是在談那部經,但是你要注意:信、精進、念、定、慧(五根五力),全部都有方法令它變得強而有力。廣義來說是這樣,這邊只是鎖定其中一個;廣義上你要從這些角度倒回來看。
[00:43:14] 所以,能捨斷的這一邊,確實要比應該被捨斷的那一邊更為有力。那你就要注意了,他也告訴你:雜染法(saṃkilesa-dhamma)本身也是有力的。當煩惱熾盛的時候,我們常常都被它打敗;你被它打敗,就是它打勝你的意思了,它征服你、它克服你。
[00:43:42] 所以平時不要讓你的雜染法熾盛,要見過患(ādīnava)。它一產生的時候就要見——星星之火可以燎原,你在它一開始生起的時候就看見了,它就不會變得強而有力。你讓它醞釀、你還給它食物、再去助長它,它就慢慢變得有力;等它有力的時候就倒過來了:應被捨斷的這一邊,確實比能捨斷的這一邊更為有力,那時候你就被它打敗了。
[00:44:22] 所以這邊講到一個重點,以此類推底下的段落。這裡舉的是第一個例子,接下去後面全部都一樣:處理喜的捨斷、處理憂、處理捨的捨斷,體例都相同,就是這一段,後面他都一一列說了,以此類推,都是這一段。
[00:45:00] 所以他告訴我們什麼呢?不管是 aṭṭhakathā(義註)還是 ṭīkā(疏),都告訴了你一個重點:依 A 捨 B。要把 A 變得強而有力,你才能夠捨斷比較沒力的 B。我們再重複一遍:「依此捨彼」,依 A 捨 B——能依的這個要有力,所依的那個才斷得掉。你要注意,你要捨掉、你要捨斷,所以 A 要讓它有力,B 要讓它變得沒力。
[00:45:43] 在聞所成慧上,佛陀常常在經典中、在註釋書、在阿毘達摩,不厭其煩地一直強調見功德(ānisaṃsa)、見利益,跟見過患、見災難、見危險。我們要改掉一個壞習慣,就一定要對這個壞習慣看見它的過患。比如說我們講話很衝、很喜歡拋頭露面、很喜歡散亂心、很喜歡貪欲心、很喜歡生氣等等,或者鑽牛角尖,常常讓自己煩惱熾盛——像這種,我們就要看見它的過患。唯有自己看見過患,自己才願意走出來,別人幫不了的。善知識最多能提醒你,提醒多了之後還會結惡緣,對不對?所以能夠自己看見過患最好。
[00:46:58] 所以我們從布施(dāna)來舉例子就看得出來:要讓布施變得比慳吝(macchariya)更為有力。看到嗎?以此類推。所以你要依強而有力的,來捨棄那些比較弱的、沒力的。這邊你就要把 A 變成強而有力,讓 B 變得沒有力量。因為倒過來,B 很有力的時候,而你的 A 卻處在無力的狀態,那你不可能捨斷得了它——它比你還有力啊,對不對?
[00:47:50] 所以這一段就是「依此捨彼」的核心要義,就在這裡。它只舉一個例子,後面全部以此類推:就是前面的要有力,要先成就前面的有力,你才有把握捨掉後面的無力。這個順序不能顛倒,這個順序不能顛倒;然後哪一個強、哪一個弱,也不能顛倒。
[00:48:20] 看一下《相應部》第五十(力相應,Bala-saṃyutta),第一到第十二經,就是 bala 等等的經,就是這十二部經。「諸比丘,有五種力,哪五種呢?信力、精進力、念力、定力、慧力」——這就是五力。
[00:48:49] 各位知道什麼叫做力嗎?在義註裡面告訴我們:以不被動搖之義為力。什麼叫力呢?不被動搖。巴利文怎麼說呢?akampiya——kampiya 是個過去分詞,「不為所動」、「不被動搖」都可以這樣翻譯。這個 a- 就是否定,kampiya 就是為所動、被動搖;所以 akampiya 就是不為所動、不被動搖。以不被動搖之義為力。
[00:49:30] 什麼叫做 bala(力)呢?就是力量、力,五根五力的那個力。那個力從哪裡來?也是緣生法,有因有緣令它生起。所以有什麼方法令信力生起、令精進力生起、念力生起、定力、慧力生起?全部都有方法。
[00:50:01] 這個方法論——有方法令它生起,這個方法叫做如理作意(yoniso manasikāra)。我們常常提到這個 yoniso manasikāra:yoniso 就是「根據、從」的意思,是從格——巴利文裡面叫 nissakka-vacana,就是從格的意思,也翻成離格。從格在這裡是以 hetu(因)的方式來說的,以原因的方法來說;
[00:50:45] 原因就是道理,就是方法,從方法上來說。所以當佛陀在講布施(dāna)的時候,他說你要如何令布施的心轉起,這是有方法的;你要如何令慈心轉起,有方法;你要如何令信心轉起,有方式;令精進轉起,也有方法。這裡當然主題不在談這個,但是我們略略說一下,大家可能就很容易連貫起來。
[00:51:17] 念佛、念法、念僧,就是支持信力生起的方法;念施、念無常這些,還有憶念修行的功德等等,都是激發精進力的方式。透過四念處,像身念處(kāyagatāsati)、安般念(ānāpānasati)等等的訓練,就是念力的生起,也是定力生起的方法,當然也包括慧——這裡會更著重是毗婆舍那(vipassanā)的方式。所以這些都是方法。
[00:51:58] 我們知道,佛陀教導的三十八、四十種業處(kammaṭṭhāna)中,有一些是對治性的,有一些是支持性的。例如瞋行(dosacarita),慈(mettā)對於瞋行來說是對治。而念佛、念法、念僧,對於信(saddhā)來說是支持,但不要解讀為對治——不要以為念佛、念法、念僧是對治信心,不是的,是支持信心。
[00:52:44] 比如說念死,死隨念(maraṇānussati),死隨念它本身就是激發你的這個決心,這個決心裡面跟慧力有關,跟精進力有關。所以佛陀一生的教法,其實貫穿起來,不外乎就是拉我們從不如理作意(ayoniso manasikāra)轉向如理作意(yoniso manasikāra)——就是我們常常用錯誤的方法來處理事情,現在改為用正確的方式來處理事情。
[00:53:32] 那佛陀就說這個五力,就說到:諸比丘,猶如恆河向東傾、向東斜、向東趣;諸比丘,同樣的,比丘正在修習五力的時候、正在多作五力的時候,他的心已經產生極度的喜樂,向涅槃傾、向涅槃斜、向涅槃趣。
[00:54:03] 剛才跟大家說,經文中他出現兩次同一詞,像這種出現兩次的時候,就是有一種強調。比如說 nissāya(依止)跟 āgamma(藉由),還有 pajahatha(你們應捨斷)跟 samatikkama(超越)。你看:依止、藉由,捨斷、超越,就是有強調。同義詞或者近義詞重複出現的時候,就是一種強化、強調。那這邊用了三個同義詞:ninna(傾)、poṇa(斜)、pabbhāra(趣向)。
[00:54:53] 通常在巴利文裡面有一個習慣,短音的放前面,如果同時出現的時候——阿毘達摩也一樣——短音放前、長音放後面。通常這種是為了讓人背誦的時候好背。它意思是同義詞,用了同義詞或者近義詞,所以三個近義詞連用,表示勢不可擋,表示不能動搖。
[00:55:31] 就是這個水啊,恆河之水向東流、向東傾、向東斜、向東趣,這三個字都是傾斜的意思。但是這個 ninna 等要用的時候,它有一個定義的:A 是高的,B 是低的,由高向低,水由高向低流。所以我這邊括號加上去:恆河之水流向低窪處。所以恆河之水只有向越低的地方流,越流越強,這種流向的力是不可擋、不可動搖、不可改變的。
[00:56:20] 所以你看為什麼我們常常在後面說正性決定(sammatta-niyāma)。這個正性決定,這個「決定」,niyāma 也是一種確定了、不容易動它。所以這個力——信力、精進力、念力、定力、慧力——變成一個你當然無法改變它的。
[00:56:50] 為什麼呢?因為恆河在印度,向西流的是印度河,向東流的是恆河。跟美國這邊一樣,美國也是有一個地方,把水切換成向東流跟向西流:從科羅拉多,現在我住的地方丹佛,我們在雪山上有一個地區,叫 Independence(獨立),從那個山開始,美國之所以在科羅拉多州開始劃分,Independence 往西流的,有像加州啊、波特蘭啊,往西流;一個是往東流。美國的水也是像印度一樣,有向東流跟向西流,所以一定有一個由高往低處流。所以這個 ninna,它就是有向低窪處的意思,向下坡、向低窪、向下的意思。
[00:57:58] 所以他用了這樣的一個比喻,用恆河的水比喻向東流,來比喻比丘如果常常在五力上正在修習。這個「修習」,中文的「修習」正是「令存在、令有」的意思——「有」就是存在,就是生起;「多作」呢,就是經常練習、經常讓它生起。生起久了之後,它就變得有力。
[00:58:39] 所以我們從經典裡面就可以看得出,如何讓它有力?就是令它生起、經常練習,就是多作。經常練習、讓它多作,變得有力,我們就能夠成為能捨斷的。因為你正在練習,你願意練習,又看見應被捨斷的煩惱的時候,看見它的過患(ādīnava),加上你現在練習的不是煩惱,你練習的是善法,這個就會被強化,變得更為有力。
[00:59:29] 比如說你的慈(mettā),剛開始是透過講解方法來練習,練習到最後,方法跟你的心合而為一的時候,叫做生起。掌握了方法之後,頻繁地、常常地讓它生起,這個慈心的力才會發揮出來,它才能夠成為鎮伏、降伏瞋恨心這個煩惱。因為那時候,這個瞋恨已經變得無力了,而你的慈心變得有力了。
[01:00:08] 所以在止觀上、在廣義上都是如此。毗婆舍那(vipassanā)也是如此:如果你的毗婆舍那有力,你才能夠對五蘊、六處、我與我所、見(diṭṭhi)、愛(taṇhā)、慢(māna)等,破除、捨斷。
[01:00:29] 這個就是我們今天要講的重點。這個重點、這個原則把握之後,後面那些全部都是用同樣的方法來解說而已——義註(aṭṭhakathā)跟疏(ṭīkā)都是這樣解的,只舉一個作為例子,後面全部都是依這個方式類推。
[01:00:53] 我們今天就到這裡。下個星期我們要進入到另外一段,後面全部是同樣的模式。這一段還有一個重點,我們下一期會講到。
[01:01:13] 有關於我們上次回答學員提到的,印順導師《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》裡講的三部經典——《大因緣經》(Mahānidāna Sutta, DN 15)、《六處分別經》(MN 137),以及《象跡喻大經》(?)——這幾部是屬於重於修證的經典。
[01:01:33] 這個在九月初,寂靜禪林有一個課程,就是針對這個來講解的,時間是四堂課;十月還有四堂,一共八堂課。等於是回顧過去這幾年,把《相應部》、《六處分別經》、《大因緣經》重新講一次。對於還沒有學習過的人,這是一個很好的入門機會;已經聽過的人,就是重新掌握這三部重於修證的經典的大綱要義。
[01:02:22] 至於連結報名,大家可以在寂靜禪林的網頁上看到,會貼上去給大家連結,你們可以報名。剛好今天還是昨天推出文宣,大家可以報名參加。
[01:02:58] 我們今天就到這裡,下星期再繼續。請(?)開啟麥克風,大家一起——
[01:03:02] 願此功德眾善根,累世冤親同霑恩,由斯解脫諸苦惱,共證菩提度有情。
凡例:能精確定位者給 CBETA 行碼連結;巴利註(aṭṭhakathā)、疏(ṭīkā)多無漢譯、不在 CBETA,改附 SuttaCentral 並註明;卷層級者標卷、不杜撰行碼。CBETA 所收《清淨道論》為元亨寺悟醒譯本(典籍號 N0035,分佈 N67–N69 冊),譯語作「捨斷」而非葉均本之「斷」,檢索時須留意。
| # | 課中段落 | 引用內容 | 類別 | 出處 | 連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全堂 | 《六處分別經》巴利原典 | 經 | MN 137 Saḷāyatanavibhaṅgasutta(PTS M iii.215) | SuttaCentral MN137 |
| 2 | 全堂 | 漢譯對應本〈分別六處經〉 | 經 | 《中阿含》第163經,T01n0026,卷42,p0692b22 | CBETA T01n0026 |
| 3 | §2(語序答疑) | 綱要句作「於中斷彼成就是」——「斷彼」在前、「成就是」在後,與巴利 tattha idaṃ nissāya idaṃ pajahatha(依此、斷彼)語序相反 | 經 | T01n0026,卷42,p0692c01–c02 | CBETA T01n0026 |
| 4 | §2(語序答疑之內證) | 廣說段逐條作「取是、依是、住是」而後「滅彼、除彼、吐彼,如是斷彼」——義理實為「依此→斷彼」,反證綱要句僅為偈頌節縮 | 經 | T01n0026,卷42,p0693b12–b17 | CBETA T01n0026 |
| 5 | §6–§10(逐句引註引疏) | 中部義註《破除迷障》(Papañcasūdanī)及其疏對「依此捨彼」之釋 | 註・疏 | 覺音論師造;CBETA 無漢譯,段落行號待考 | SuttaCentral MN137 |
| # | 課中段落 | 引用內容 | 類別 | 出處 | 連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6 | §3 | 三種捨斷總標:「捨斷亦如徧知,(一)鎮伏捨斷、(二)彼分捨斷、(三)正斷捨斷之三種」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第22品〈智見清淨之解釋〉,N69n0035,p0437a01–a02(=PTS Vism. 693) | CBETA N69n0035 |
| 7 | §3、§8 | 鎮伏斷定義:「由一切世間定而〔一時〕鎮伏敵對法之〔五〕蓋等,如水甕投於〔浮〕水草中」;即奢摩他之功能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卷22,N69n0035,p0437a03–a06 | CBETA N69n0035 |
| 8 | §3、§5 | 彼分斷定義:「如夜點燈而〔捨斷〕黑暗,以各觀部分之智支,對治捨斷應捨斷之法」;下列分別名色斷有身見等觀智次第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卷22,N69n0035,p0437a08–a11(小結見 p0440a08–a09) | CBETA N69n0035 |
| 9 | §3、§5 | 正斷斷定義:「恰如雷電之擊樹,依道智而捨斷結等諸法不再轉起時,此言正斷捨斷」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卷22,N69n0035,p0440a10–a11(=PTS Vism. 696) | CBETA N69n0035 |
| 10 | §3(三斷之配屬) | 「依戒闡明彼分捨斷……依定是鎮伏捨斷……依慧正斷捨斷」——即戒=彼分、奢摩他=鎮伏、道智=正斷之最直接文證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卷1〈說戒品〉序論,N67n0035,p0007a13–a14(=Vism I.13) | CBETA N67n0035 |
| 11 | §3(補充:另有五種捨斷) | 「斷有五:消除斷、決定斷、斷斷、止斷及出離斷」——即三斷外加止滅斷(paṭippassaddhi)、出離斷(nissaraṇa) | 論 | 《無礙解道》卷2〈智論〉,N43n0019,p0036a01–a03 | CBETA N43n0019 |
| 12 | §3(同上,另一系漢譯) | 《解脫道論》作「五解脫」:伏解脫、彼分解脫、斷解脫、猗解脫、離解脫——名目與《無礙解道》五種捨斷逐一平行 | 論 | 《解脫道論》卷1〈因緣品〉,T32n1648,p0399c25–p0400a02 | CBETA T32n1648 |
| # | 課中段落 | 引用內容 | 類別 | 出處 | 連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3 | §6 | 《發趣論》二十四緣總列,第八為「依止緣」、第九為「親依止緣」(upanissaya-paccaya) | 論 | 《發趣論》N54n0029,卷1,p0001a08–a11(親依止緣在 p0001a09) | CBETA N54n0029 |
| 14 | §6 | 親依止緣定義:「前前之諸善法依後後諸善法之親依止緣為緣……補特伽羅亦依親依止緣為緣,牀座亦依親依止緣為緣」 | 論 | 《發趣論》N54n0029,卷1,p0007a09–a14 | CBETA N54n0029 |
| 15 | §7(土地/布料之喻) | 「依於作住處、作依止事而助成之法為依止緣。如大地布帛之對於樹木繪畫等」——校注:此喻在巴利傳統對應的是 nissaya-paccaya(依止緣),而非 upanissaya(親依止緣),二者於《發趣論》中為相鄰而不同的兩緣 | 註・疏 | 《大發趣論註》(覺音造・范寄東譯)B06n0008,卷1,p0415a24–a28 | CBETA B06n0008 |
| 16 | §7(同喻另一漢譯) | 「『依緣』是由依處之相及依止之相為資助之法。如土地、布帛對樹木、繪畫等」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卷17(緣論二十四緣釋),N69n0035,p0173a05–a10 | CBETA N69n0035 |
| 17 | §7(親依止之語義) | 「依之而轉……強力依止者為親依止,此與強因緣之語同義」;並分所緣親依止、無間親依止、自然親依止三種 | 註・疏 | 《大發趣論註》B06n0008,卷1,p0415a29 起 | CBETA B06n0008 |
| # | 課中段落 | 引用內容 | 類別 | 出處 | 連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8 | §15、§17 | 《相應部》第50「力相應」第一品=恒河廣說品(Gaṅgāpeyyālavagga),含 SN 50.1–12 共十二經;五力+恆河向東之喻 | 經 | SN 50.1–12(PTS S v 249–250) | SuttaCentral SN50.1-12 |
| 19 | §17(巴利原句) | gaṅgā nadī pācīnaninnā pācīnapoṇā pācīnapabbhārā——「恆河向東傾、向東斜、向東趣」;ninna / poṇa / pabbhāra 三同義詞連用 | 經 | SN 50.1–12 §1.5–1.6(Mahāsaṅgīti 巴利原典) | SuttaCentral(巴利) |
| 20 | §15 | 漢譯五力經證:「有五力。何等為五?信力、精進力、念力、定力、慧力」 | 經 | 《雜阿含》第673經,T02n0099,卷26,p0185b29–c02 | CBETA T02n0099 |
| 21 | §15(五力開解) | 「信力當知是四不壞淨;精進力者當知是四正斷;念力者當知四念處;定力者當知是四禪;慧力者當知是四聖諦」 | 經 | 《雜阿含》第675經,T02n0099,卷26,p0185c09–c13 | CBETA T02n0099 |
| 22 | §15(「以不被動搖為力」) | 「應證知於信力不信之不動義,……於慧力之無明不動義」——akampiya 定義之漢譯 | 論 | 《無礙解道》卷2,N43n0019,p0022a03–a04 | CBETA N43n0019 |
| 23 | §15(根與力之別) | 「克勝於不信、懈怠……依增上之義『根』。又不能克勝不信等故,依不動之義而為『力』」 | 論 | 《清淨道論》卷22,N69n0035,p0417a01–a03 | CBETA N69n0035 |
| 24 | §17(考證校注) | 漢譯《雜阿含》力相應(卷26)並無與 SN 50 恒河廣說品對應的恆河喻經群——CBETA 全文檢索確認該卷不含「恒河」「恒水」二詞。五力+恆河喻的組合為巴利《相應部》所獨有,漢譯僅有五力法數對應(SA 673) | 考證 | CBETA 全文檢索實測(T0099 卷26,關鍵詞命中 0) | CBETA 檢索 |
| 25 | §17(術語對譯旁證) | ninna / poṇa / pabbhāra 於漢譯《雜阿含》作「臨趣、流注、浚輸」:「譬如恒河,長夜臨趣、流注、浚輸東方」 | 經 | 《雜阿含》T02n0099,卷43,p0314b28、p0314c02 | CBETA T02n0099 |
| # | 課中段落 | 引用內容 | 類別 | 出處 | 連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26 | §4 | 「須深啊,法住智在前,涅槃智在後」(pubbe kho, susima, dhammaṭṭhitiñāṇaṁ, pacchā nibbāne ñāṇanti) | 經 | SN 12.70 Susimaparibbājakasutta,段號 sn12.70:13.3 | SuttaCentral(巴利) |
| 27 | §4(漢譯南傳) | 「須尸摩!法住智為前、涅槃智為後」 | 經 | 《相應部經典》卷12,N14n0006,p0146a09(重出 p0146a12) | CBETA N14n0006 |
| 28 | §4(漢譯阿含) | 「佛告須深:彼先知法住,後知涅槃」 | 經 | 《雜阿含》第347經(須深經),T02n0099,卷14,p0097b06 | CBETA T02n0099 |
| 29 | §4 | 《清淨道論》以「法住智」為度疑清淨之同義語,並引《無礙解道》「把握緣之智為法住智」——位階遠在道智之前 | 論 | 《清淨道論》第19品〈度疑清淨之解釋〉,卷19,N69n0035,p0300a09 | CBETA N69n0035 |
| 30 | §4(校注) | 「導向出起之觀」(vuṭṭhānagāminī-vipassanā)元亨寺漢譯作「至出起觀」:「達頂而至出起……此同名為行捨等之三智」。其正式論述在第21品〈行道智見清淨〉,非第22品〈智見清淨〉 | 論 | 《清淨道論》第21品,卷21,N69n0035,p0385a13 | CBETA N69n0035 |
| 31 | §5 | 三種定並列:剎那定(khaṇika-samādhi)、近行定(upacāra-samādhi)、安止定(appanā-samādhi)。(「剎那定」三字在元亨寺譯《清淨道論》全書僅此一見) | 論 | 《清淨道論》第4品〈說地徧品〉(=Vism IV.99),N67n0035,卷4,p0246a03 | CBETA N67n0035 |
| 32 | §5(五禪支先於初禪) | 「此等五支,假令近行剎那亦有,又近行〔五支〕比自然心雖力強,而於此〔安止定〕比近行更力強」——即五禪支於近行定已現起,只是力量不及安止 | 論 | 《清淨道論》第4品(=Vism IV.106),N67n0035,卷4,p0248a09 | CBETA N67n0035 |
| 33 | §5(剎那定之諍) | 《清淨道論大疏鈔》(Paramatthamañjūsā,護法尊者造)釋「剎那心一境性」即剎那定,為純觀行者成就心清淨之依據 | 註・疏 | Vism-mhṭ(緬版)I 342,釋第8品安般念;CBETA 無漢譯(元亨寺本不含大疏鈔) | 引文頁(Classical Theravāda) |
| # | 課中段落 | 引用內容 | 類別 | 出處 | 連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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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4 | §13 | 信(saddhā)之相與足處:「信憑為相……應以起信之事態為足處」——即 saddheyya-vatthu,「信須有事實根據」之論書根據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第14品〈蘊之解釋〉,N69n0035,p0053a12–p0054a01(=Vism XIV.140) | CBETA N69n0035 |
| 35 | §13 | 「有行相根據、以見為本之信」(ākāravatī saddhā dassanamūlikā)——弟子考察如來而後立信,沙門梵志天魔梵無能奪 | 經 | MN 47 Vīmaṃsakasutta(考察經),段號 mn47:16.1 | SuttaCentral MN47 |
| 36 | §13(漢譯對應) | 「深著如來信根已立者,是謂信見本不壞智相應,沙門、梵志、天及魔、梵及餘世間無有能奪」 | 經 | 《中阿含》第186經〈求解經〉,T01n0026,p0732a03–a06 | CBETA T01n0026 |
| 37 | §13(反面經證) | 婆羅門依傳承而信,佛詰以「豈非成為無根據之信(amūlikā saddhā)」——如盲人成列 | 經 | MN 95 Caṅkīsutta,段號 mn95:13.26 | SuttaCentral MN95 |
| 38 | §16(念三寶支持信力) | 六隨念唯聖弟子成就,因「彼等明知佛、法、僧之諸德」;並引摩訶男經「於此等五法已住立者,應更修習六法」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第7品〈六隨念之解釋〉,N67n0035,p0388a09–a14 | CBETA N67n0035 |
| 39 | §16 | 佛隨念之功德:「勤勵此佛隨念之比丘……至信廣大、念廣大、慧廣大、福廣大」——念佛增長信力之直接文證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第7品,N67n0035,p0357a03–a05 | CBETA N67n0035 |
| 40 | §16(性行相應業處) | 六種性行相應之業處表:「貪行者是適順十不淨、身至念等十一業處。瞋行者是〔適順〕四梵住、四色徧等八」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第3品〈業處把取之解釋〉,N67n0035,卷3,p0194a07–a12(=PTS Vism. 114–115) | CBETA N67n0035 |
| 41 | §16(對治與支持之別) | 論主自陳性行對應只是舉最相稱者為代表:引〈彌醯經〉「為捨斷貪當修習不淨,為捨斷瞋恚當修習慈」,隨即引〈羅睺羅經〉並結語「故亦唯固執文言,應於一切處求真意」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卷3,N67n0035,p0194a12–p0195a03 | CBETA N67n0035 |
| 42 | §16(慈對治瞋) | 「瞋恚是〔慈梵住之〕遠敵,〔瞋恚與慈〕全為異類故」;前引「此實是瞋恚之出離,即慈心解脫」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第9品〈梵住之解釋〉,N68n0035,p0157a09–a10 | CBETA N68n0035 |
| 43 | §16(死隨念激發精進) | 「放逸而住……遲徐修死念者;〔念命在一出入息間者〕不放逸而住,言為漏盡敏速修死念也」 | 註・疏 | 《清淨道論》第8品〈隨念業處之解釋・念死〉,N68n0035,p0014a12–p0015a02 | CBETA N68n0035 |
| 44 | §12(聞思修三慧) | 三慧論母:cintāmayā paññā(思所成慧)、sutamayā paññā(聞所成慧)、bhāvanāmayā paññā(修所成慧) | 論 | 《分別論・智分別》vb16:66.1–67.1(PTS Vibh 310);CBETA 無漢譯(南傳七論未入漢藏) | SuttaCentral(巴利) |
| 45 | §12(漢傳對應定義) | 「初三慧者,一、聞所成慧;二、思所成慧;三、修所成慧」,並逐一界說 | 論 | 《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》卷5,T26n1536,p0387c02–c25 | CBETA T26n1536 |
| # | 課中段落 | 引用內容 | 類別 | 出處 | 連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46 | §12 | 「欲味、欲患、欲出要不知如真者,彼終不能自斷其欲」——見過患為捨斷之前提,最直接的漢譯經證 | 經 | 《中阿含》第99經〈苦陰經〉,T01n0026,卷25,p0585c13–c17(巴利對應 MN 13) | CBETA T01n0026 |
| 47 | §12 | 以「觀念惡患」作為捨斷不善念的方便之一:「彼觀此念惡有災患……」並以死屍繫頸為喻 | 經 | 《中阿含》第101經〈增上心經〉,T01n0026,卷25,p0588a22–b04(巴利對應 MN 20) | CBETA T01n0026 |
| 48 | §12 | 過患隨觀智(ādīnavānupassanā-ñāṇa):見一切諸行過患而生厭離,承接怖畏現起智、導向厭離隨觀智 | 論 | 《清淨道論》卷21,N69n0035,p0364a09 起 | CBETA N69n0035 |
| 49 | §12 | 見功德(ānisaṃsa-dassana)為安止之要件:「見功德而作寶想,現起恭敬、愛敬」;並以貧人得寶珠為喻 | 論 | 《清淨道論》卷6,N67n0035,p0317a10–a13 | CBETA N67n0035 |
| 50 | §12(布施對治慳吝) | 捨隨念:「我於慳垢所纏之諸人中,以離慳垢心而住,為放捨者……喜施、頒與者」 | 論 | 《清淨道論》卷7,N67n0035,p0381a07–a10 | CBETA N67n0035 |
| # | 課中段落 | 引用內容 | 類別 | 出處 | 連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51 | §20 | 印順導師論「方廣(毘佛略)」,依《十誦律》所列標舉「4.《五蘊》,5.《六處》,6.《大因緣》」三者為廣分別說之代表 | 近人論著 | 印順《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》Y35n0033,卷8,p0580a10–a15 | CBETA Y35n0033 |
| 52 | §20 | 《大因緣經》:說一切有部編入中阿含(卷24《大因經》),分別說系編入長部(DN 15)/《長阿含》卷10《大緣方便經》 | 近人論著 | 印順《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》Y35n0033,卷8,p0581a02–a07 | CBETA Y35n0033 |
| 53 | §20 | 《大因緣經》三本 | 經 | DN 15;《長阿含》卷10,T01n0001,p0060a28;《中阿含》第97經,T01n0026,p0578b07 | SuttaCentral DN15|長阿含|中阿含 |
| 54 | §20 | 印順原文論《六處分別經》:「經中先略舉六處、(六識)六觸、十八意行、三十六句、斷成就、三念住、無上調御,而後廣分別說」 | 近人論著 | 印順《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》Y35n0033,卷8,p0581a09–a11 | CBETA Y35n0033 |
| 55 | §20(重要校注) | 三部之第三部,查無「《相應部・分別五蘊經》」一經。印順原文明言:五蘊的廣分別說「見於《中阿含經》(卷七)的《象跡喻經》;《中部》(二八)名《象跡喻大經》」。第10卷再次以《象跡喻大經》《六處分別經》《大因緣經》三經並列為「廣分別」代表 | 近人論著 | Y35n0033,卷8,p0581a13–a15;卷10,p0727a12–a14 | CBETA Y35n0033 |
| 56 | §20(同上,經本) | 《象跡喻大經》三本 | 經 | MN 28(PTS M i.184);《中阿含》第30經,T01n0026,卷7,p0464b17 | SuttaCentral MN28|CBETA 中阿含 |
| 57 | §20(用語校注) | 「重於修行」四字未見於《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》全書。最接近之原文為「重於禪慧修證的甚深法義,為佛法解脫道的核心」;印順對方廣之判準原句為「文句為廣分別說;內容為甚深的法義」 | 近人論著 | Y35n0033,卷1,p0052a14–p0053a01;卷10,p0732a01 | CBETA Y35n0033 |
| 巴利/梵 | 中譯 | 本堂脈絡 |
|---|---|---|
| idaṃ nissāya idaṃ pajahatha | 依此捨彼(依 A 捨 B) | 全經核心實修句(全堂) |
| nissāya | 依止 | 與 āgamma 同義詞疊用(§6) |
| āgamma | 藉由、來處 | 同上(§6) |
| pajahatha | 你們應捨斷 | 與 samatikkama 對舉(§17) |
| samatikkama | 超越 | 即捨斷;此處明指鎮伏斷(§8) |
| pahāna | 捨斷 | 三種捨斷之通稱(§3) |
| tadaṅga-pahāna | 彼分斷 | ta(彼)+aṅga(分);屬戒與毗婆舍那(§3、§5) |
| vikkhambhana-pahāna | 鎮伏斷 | 鎮伏對立之法(五蓋);屬奢摩他(§3、§8) |
| samuccheda-pahāna | 正斷斷 | 根除、連根拔起;屬道智(§3) |
| samatha | 奢摩他(止) | 鎮伏斷之所屬(§3) |
| vipassanā | 毗婆舍那(觀) | 彼分斷之所屬;即法住智(§5) |
| magga-ñāṇa | 道智 | 正斷斷發生處(§4) |
| dhammaṭṭhiti-ñāṇa | 法住智 | 在前;屬度疑清淨(§4) |
| nibbāna-ñāṇa | 涅槃智 | 在後;真正斷煩惱處(§4) |
| vuṭṭhānagāminī-vipassanā | 導向出起之觀(漢譯亦作「至出起觀」) | 最貼近道智之觀(§4) |
| khaṇika-samādhi | 剎那定 | 巴利註書主張之觀所依定(§5) |
| upacāra-samādhi | 近行定 | 五禪支於此已具備(§5) |
| appanā-samādhi | 安止定 | 五支力更強(§5) |
| nīvaraṇa | 五蓋 | 鎮伏斷之對立之法(§8) |
| pavattati | 轉起、現起 | =生起+多作(§6、§8) |
| bhāvanā / bahulīkata | 修習(生起+增長)/多作 | 令力增強之方(§6、§18) |
| upanissaya-paccaya | 親依止緣 | 《發趣論》二十四緣之一(§6) |
| nissaya-paccaya | 依止緣 | 土地/布料之喻所屬(§7・校注) |
| paccaya | 緣、因 | 《大因緣經》之「緣」(§6) |
| Paṭṭhāna | 發趣論 | 二十四緣之論書(§6、§7) |
| satti | 力 | 緣之力;與 bala 同義(§7) |
| bala | 力、強 | 兼有維持活命之義(§7、§9) |
| balavant | 強力的、有力的 | 全堂樞紐語(§9) |
| dubbala | 弱力的、無力的 | du-(壞、難、錯)+bala(§9) |
| -vant | 具有…的(形容詞語尾) | balavant=具有力量的(§9) |
| -tā | …性、狀態(陰性抽象名詞語尾) | 如 suññatā(空性);balavant 非此類,其格尾作具格/從格解(§9) |
| sabhāga | 相似性、同類性 | 同是受,一善一不善(§10) |
| saṃkilesa-dhamma | 雜染法(煩惱法) | 本身亦可強而有力(§11) |
| ādīnava | 過患 | 見所斷之過患(§12) |
| ānisaṃsa | 功德、利益 | 見能斷之功德(§12) |
| macchariya | 慳吝 | 布施所對治(§14) |
| saddhā / saddhā-bala | 信/信力 | 須有事實根據(§13、§15) |
| vatthu / vatthuka | 事、事實/有事實根據的 | 信之所依(§13) |
| akampiya | 不被動搖 | 「以不被動搖之義為力」(§15) |
| yoniso manasikāra | 如理作意 | 令諸力生起之方法(§15) |
| ayoniso manasikāra | 不如理作意 | 佛陀教法即轉此為彼(§16) |
| nissakka-vacana | 從格(離格) | yoniso 之格位(§15) |
| hetu | 因 | 從格所表之義(§15) |
| ninna / poṇa / pabbhāra | 傾/斜/趣(向低窪處) | 恆河喻三同義詞連用(§17) |
| niyāma | 決定 | 其勢不可動搖(§17) |
| mettā | 慈 | 對治瞋行(§16、§18) |
| dosacarita | 瞋行(者) | 慈所對治(§16) |
| maraṇānussati | 死隨念 | 激發精進力(§16) |
| kāyagatāsati | 身至念(身念處) | 念力、定力之修(§16) |
| ānāpānasati | 安般念 | 同上(§16) |
| kammaṭṭhāna | 業處 | 四十種業處(§16) |
| sutamayā / cintāmayā / bhāvanāmayā paññā | 聞所成慧/思所成慧/修所成慧 | 三慧次第(§12) |
| aṭṭhakathā / ṭīkā | 義註/疏 | 本堂逐句所依(全堂) |
轉錄:於 macOS(Apple A18 Pro)以 faster-whisper large-v3-turbo(int8, cpu)全程自動轉錄 → OpenCC 簡轉繁(s2twp)→ 人工佛學術語校正;時間戳對應原錄音。錄音全長 1 小時 3 分 46 秒。
體例:保留講者口語與第一人稱;僅修正聽寫誤字、補標點、刪除破碎重複;巴利文還原羅馬化拼寫(含變音符號)+中文意譯,不附中文音譯;仍無法確定之詞以(?)標示,未臆改。經、註、疏及譬喻出處統一見前列三個附錄;凡與課中講法有出入而經查證者,均於附錄中以「校注」標明,正文不改講者原話。本堂為《六處分別經注》系列第六講,承 2026-07-11〈依此捨彼・註釋〉。
(逐字稿整理|灋鏡學堂《六處分別經注》系列|2026-07-18)